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

发布日期:2017-09-11 19:02:29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9月11日,我市接收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十一批交办信访件44件(来电23件,来信21件),涉及8个区县、11个市直部门,其中,张店区13件,淄川区5件,博山区5件,周村区2件,临淄区8件,桓台县7件,沂源县4件,高新区4件;市环保局24件,市城管执法局15件,市国土局6件,市房管局4件,市交通局3件,市住建局3件,市林业局3件,市水利局3件,市公安局2件,市安监局1件,市规划局1件。截至目前,我市共接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756件。

今日交办信访件涉及环保问题101个,其中,水污染问题11个,大气污染问题22个,土壤问题1个,生态污染问题7个,垃圾污染问题6个,噪声污染问题19个,油烟污染问题6个,扬尘污染问题6个,固废污染问题3个,其他问题20个。

涉及所有交办件均及时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,无超期办理件。

市整改督办组派出5个督办组赴张店区、淄川区、博山区、周村区、临淄区、桓台县、沂源县、高新区、文昌湖区,对21件信访件进行了现场核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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